“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”公众参与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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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”
公众参与公告
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,即将报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批,按照环发2006[28号]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须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,具体如下:
1 建设项目概况
(1)项目名称: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
(2)项目性质:扩建
(3)建设单位: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
(4)建设地点:福建省莆田市东吴化工园区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
拟建项目投资主体为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,总投资188945万元人民币。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0亩。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。产品方案:年产50000吨1.2d高强细旦纤维,50000吨0.9d高强细旦纤维,100000吨1.5d高洁净纤维。主要生产车间包括:纤维生产线的原液车间、纺练车间和酸站等;辅助生产车间包括:冷冻站、空压站等;公用工程包括:给水处理站、污水处理站、自备热电站等。
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
(1)施工期环境影响
施工期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将对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。
(2)营运期环境影响
①废水:拟建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,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原液车间、纺练车间、酸站和废气处理站产生的酸性废水、碱性废水等。
②废气:拟建工程废气主要来源于多燃料循环流化床锅炉、纤维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、污水处理站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,以及原液车间、纺丝车间、酸站和储罐区排放的无组织废气及煤场无组织粉尘。
③噪声:拟建工程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各类生产设备、污水处理站、冷却水循环系统等设备,以及空压机、各类泵、风机等。
④固体废物:拟建工程固体废弃物来源于自备热电站燃煤灰渣、脱硫渣,纤维生产线废粘胶、废纤维、废丝、废毛,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、废催化剂,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。
3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(1)施工期
①废水:施工单位在进行设备及车辆冲洗维修时应固定地点,不允许将冲洗水随时随地排放,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,同时提倡节约用水。
②扬尘:设备装卸、搬运场地每天定时洒水;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,或限速行驶,减少扬尘产生量,并对施工运输道路适当洒水。
③噪声: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;施工场地、道路保持通畅,控制运输车辆车速,减少车辆鸣笛;严格执行GB12523-90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》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④施工垃圾:需拆卸更换的设备零件等废物分类堆放,分类处理,尽量回收利用;设备包装材料集中堆放,由厂家回收或定时清运;生活垃圾应分类回收,做到日产日清,严禁随地丢弃。
(2)营运期
①水污染物防治对策
拟建工程采用物化+生化二级处理工艺,处理差别化纤维生产线的酸、碱废水。废水经置处理后达到GB8978-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一级标准后排海。
②大气污染物防治对策
拟建工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除尘采用电袋除尘,采用炉炉外石灰石-石膏法进行脱硫,同时,采用低温燃烧、SNCR方法进行脱硝;差别化纤维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采用冷凝回收+活性炭吸附回收的方法处理,并采用WSA方法去除废气中的CS2和H2S;对于厂区产生的臭气,按相关要求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,并对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提出搬迁措施。
③固体废物处理/处置
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,废粘胶送往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置;废纤维、废丝、自备热电站灰渣回收综合利用;污泥、脱硫渣送往莆田市太湖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;废活性炭、废钒催化剂、NaHS废液由厂家回收或交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置。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。
④噪声污染防治对策
尽量选用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声设备,根据实际情况安装隔音、消声、减震设施。
4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
(1)施工期
施工期按报告书的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,施工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。
(2)运营期
①大气环境影响
a.在正常生产状况下,拟建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SO2、NO2在主要敏感点小时浓度均未超过GB3095-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二级标准要求。
b.典型日大气污染物SO2、NO2 、PM10网格点地面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符合GB3095-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二级标准要求。
c.本项目污染源对主要关心点SO2、NO2和PM10长期平均浓度贡献值均符合GB3095-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二级标准要求。
d.非正常排放工况未发生超标现象。
②海洋环境影响
本项目污水正常排放,主要污染物COD、锌、硫化物排放对海域水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不大。在设定事故排放情况下,污水排放对海域水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将有所增大,其中锌为主要影响因子,应杜绝事故排放。
涨潮过程受海水顶托影响,本项目排放污水经随涨潮流进入旧西埔垦区,影响旧西埔垦区内水体水质,进而影响海水养殖。通过建设纳潮闸、调整旧西埔垦区的运行调度方式可以避免上述影响。
本项目污水排放会造成局部海域沉积物中锌、硫化物含量的升高,但由于它们是以生物有效性较低的硫化锌形态存在,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。虽然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较好,项目污水排放对海洋沉积物环境的影响不大,但重金属累积的潜在环境风险不容忽视。
拟建项目达标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对海域水质、沉积物环境的影响不大,但基于重金属普遍存在的生物毒性及累积效应,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,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。同时考虑到湾内生态环境的敏感性,要求污水远期纳入在湾外排污口达标排放。
③地下水环境影响
根据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影响分析,拟建工程的建成运行对地下水影响较小。
④固体废物影响
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妥善处置,做到零排放。
⑤噪声环境影响
对比噪声现状监测值,拟建项目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非常小,存在超标现象的主要原因为道路交通噪声引起的现状值超标。为削减道路噪声影响,建议建设单位对运输车辆做好妥善安排,尽量减少车辆在间行驶,并对车速进行限制,减少鸣笛,以减少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不利影响。
⑥综合结论
拟建工程通过企业内部的挖潜、改造,按国际先进水平配备相应的工艺、技术和设备,可做到清洁生产,污染物达标排放,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在环境许可的范围内。拟建工程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建设实施,从环境的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。
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(1)查阅方式
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福建省莆田市政府1号楼246室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,联系人朱锦洪,联系电话:0594-2613915。
(2)查阅期限
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(2012年2 月18 日~2012年 2 月 28 日)上班时间,在此期间公众可以索取工程的补充信息。
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(1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影响、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(2)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
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?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?
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?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?
③从环境角度考虑,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?
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?
⑤其它建议?
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
可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,提出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等。
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
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(2012年 2 月 18 日~2012年2 月 28 日)。
9 联系方式:
(1)建设单位: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朱锦洪
联系电话:0594-2613915
E-mail:jinhong_zhu@sateri.com.cn
(2)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
联系人:岳冰
联系电话:010-68430315 010-68430317(Fax)
E-mail:liepi_yue@163.com
赛得利(福建)纤维有限公司
2012年2月17日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