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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简报2010年第4期(总第41期)
【字体: 】【【发布时间:2011-05-04】 【作者:来源:】 【阅读: 次】 【关闭

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

 

工 作 简 报

     2010年第4期(总第41期)

福建省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        201004月29日

 

福建省政府印发实施2010年度减排工作意见

冲刺“十一五”污染减排最终目标

 

近日,福建省政府在出台2007年、2008年、2009年减排工作意见基础上,印发实施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》(闽政文〔2010105号),确定化学需氧量(COD)、二氧化硫(SO2)分别进一步减排0.2%0.1%的年度目标任务,明确年度减排工作措施、任务和项目,确保污染减排力度不减、要求不降,最终完成“十一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。

2010年福建省将持续强化“工程、结构、监管、政策、责任”五项减排措施,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。《意见》着力推动“工程”,“十一五”污水处理项目任务将全面完成,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上新台阶,开发区(工业园区)限期完成污水集中治理工作,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工程全面深入推进。《意见》着力强化“监管”,对燃煤电厂、钢铁烧结机、玻璃炉窑、重点企业锅炉逐一明确脱硫率要求,对污水处理厂逐一明确负荷率要求,强化中控系统、在线监控系统要求,加大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力度。《意见》着力突出“责任”,对未完成“十一五”目标任务或年度减排项目任务的政府、部门及企业、个人,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与“一票否决”制度,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、减排项目全面推进、减排成效充分展现。

 

福建省人大开展环保执法检查

要求污染减排与流域综合整治持续深入

 

45日-14日,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环保执法检查组,分别由郑道溪、袁锦贵、庄先等3位副主任带队,对全省9个设区市开展环保执法检查,督查污染减排、流域综合整治、规划环评、行业专项整治等环保工作开展情况,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在福建省的贯彻实施,督促政府抓好环境保护工作,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各检查组听取了各设区市政府的工作汇报,深入排污企业、工业园区、流域断面、整治点现场,并开展随机抽查与突击检查。在充分肯定各级政府有力推进污染减排、流域整治等环保各项工作的同时,各检查组针对各设区市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分别提出整改要求,强调做好环保工作是政府责任更是百姓愿望,必须加强领导、加强规划、加强监管、加强整治,重点注重环保工作的长期实效,持续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与流域综合整治,防止污染反弹回潮现象,真正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,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环保责任。

 

福建省政协开展污染减排专题调研

为“十二五”减排规划编制建言献策

 

412日-16日,福建省政协李祖可副主席带领专题调研组,组织开展“大力加强污染减排,推动生态海西建设”的专题调研,为福建省更好地完成“十一五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编制“十二五”污染减排规划积极建言献策。调研组一行听取了相关设区市政府的情况介绍,现场考察多家企业及污染综合治理示范点,并与政府及环保、经贸、农业、建设等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。调研组充分肯定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,指出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仍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,2010年处于承上启下关键时期,在大力推动减排各项措施、确保完成“十一五”目标的同时,必须及早做好“十二五”环保规划,特别是污染减排专项规划,从制度上、政策上、结构上谋划好“十二五”污染减排各项工作,真正落实好海西先行先试的各项政策,切实推动海西建设加快发展。

 

福建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

部署全面实现“十一五”减排目标

 

为确保“十一五”污染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,331日,福建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。会议就2009年全省污染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,并就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情况、全省实现减排目标的进度、SO2重点减排工程的进展情况、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污的现象以及全省减排所面临的形势,进一步明确责任。

省环保厅厅长马承佳强调,污染减排是约束性指标,是硬任务,必须确保完成,没有任何退路。尽管全省两项指标减排进展良好,但全面实现“十一五”减排目标的压力依然巨大,任务极其繁重。各级政府必须按照省政府《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“一岗双责”暂行规定的通知》精神,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,对不能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市县,按有关规定公开通报和效能告诫。各地和所有排污单位必须进一步细化量化消减指标,层层分解抓落实,逐个项目抓到位,确保年度减排工程按期完成;确保已建治污设施稳定运行;确保结构关停项目落实到位;确保监测体系建设取得突破。

 

未如期完成2009年减排任务

龙岩市对辖区三县()实行区域限批

 

近期,因上杭、漳平、永定等3个县(市)未能如期完成2009COD减排任务,存在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、污水管网不配套、企业整治不彻底等问题,龙岩市对上述3个县(市)实行区域限批,停止涉及COD排放的新建项目审批,直至通报问题整改到位,经验收达到要求后方予以取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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